为什么禁止发广告?

分类:感慨辩言
2017-07-08 05:46 阅读(?)评论(0)
为什么禁止发广告?
——爱心助学群解答问题之八
  在爱心助学群的群规里有一条规定是:“禁止在微信群里发广告,否则罚款。”
爱心助学群里的绝大多数成员都是生意人,做买卖的。谁都想宣传自己的商铺、商品或优质服务,如果放开的话,人人都可以发广告宣传自己,那么这个爱心助学群的功能就会改变和荒废了。为了满足广告愿望,爱心助学群还建立了“爱心生意互助群”1群+2群。凡是有广告需求的,可以进入互助群中发布广告,这样既可以满足广告愿望又保证了“爱心助学群”的纯洁、清净。
  然而,在实际运行过程中,却往往真有冒天下之大不韪,公然在这个群里发布广告。我们查看过,一是误发——有人为了宣传某商品,要把自己手上的微信群统统发一遍广告,所以忘记了还有禁止发广告的捐款群;二是自己的店员或者子女错发;三是故意发布、心存侥幸。
  遇到前两种情况,一般很好处理,管理员看到,立即提示一下,做错了的马上承认误发,道歉,罚红包,下不为例,也就可以了。因为毕竟都是做买卖的,误发了广告,算不上是“罪孽深重”。给点警告,引以为戒,见好就收,完全通情达理,大家都能接受。
  遇到故意发布广告的,则性质比较恶劣,明知道规矩是大家要共同遵守的,也许认为自己的“贡献大”“付出多”,即使违反点规矩也没啥,谁也不能怎么滴。这种举止,其实不仅仅破坏的是群规,同时也把自己的形象给毁坏了。大家会怎么想您呢?
  如果发广告,就要执行“罚款”,是群组织不得已而采取的“下策”。“罚”不是目的,警戒今后要守规矩才是目的。还有人提出,一个网络群众团体,动则实施对群成员违规“罚款”缺乏法律依据。现在,连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的罚款都必需有相应的法律依据,何况咱们微信群仅仅是个自愿聚合的社会性松散群体呢!说的也对,但是作为群体自发的组织,也有大家事情大家办,如果自己人都同意这样做的话,约定俗成,也不是不可以施行的。这也算个人对个人、个人对群体的承诺和私下约定。不涉及公开对外的法律条文。
  但是,说到归总,“罚款”确实不是一件好事,既不好听,也难以执行。遇到知错必改、虚心诚恳的人,自知违规罚就罚吧。可是大多数遇到这样的“处罚”,心里是不好受的,面子是过不去的。甚至,因此生气上火,一气之下脱离这个爱心组织,也是很可能发生的事情。这样一来,就失去了团结、和谐、教育和友好互助的初衷。因小失大了。
  所以,通过许多实践、实例的经验教训,我认为必须妥善处理这类事情。既要广泛宣传这条规定,让大家都自觉实行。又能在个别情况下妥善处理、不伤和气。一般情况下,管理员应该是及时提示、批评,只要个人认错,并有所表示,例如以文字语言道歉、认错,又能发一些红包,表达歉意。也算可以,没有必要深究或者深追。
  这里就产生一个管理员管理的问题。一天24小时都能趴在网络上监视是否有人发广告,肯定谁也办不到。但是,群团体应该有管理员轮值制度,每天都应该有人在管理这些事情。如果没有管理员值班的话,出了问题,人人自保,都怕得罪人,都不出面提示和管理,难道只靠群主一个人来管理和服务吗?
  制度要宣传,执行要自觉。但是管理还要加强,没有认真负责的管理,那么微信群中出现的任何问题,都不会得到发现,得不到有力的管理和纠正。
  规矩是定给人们来执行的。没有监督,没有执行者,规矩定了也是白定,毫无用处。所以,如果能从管理制度的执行方面,多做做工作,形成习惯也许就好多了。



  最后修改于 2017-07-08 05:54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上一篇: 该日志被锁定 下一篇:该日志被锁定
 
表  情:
加载中...
 

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