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东警察事迹登上央视新闻联播

2006-10-26 11:09 阅读(?)评论(0)
  (不知道什么原因,我今天上午转发的一篇《您见过这样的乞丐吗?》一文没有了,可能是被管理员删除了。如果删除博客的文字需要给点理由才对。因为那里面有自己的观点,并非原样照搬啊。)

  在昨天晚间的中央电视台一台的“新闻联播”的“时代先锋”栏目中,播出了丹东市巡警五大队的先进事迹。而且听说,俺们丹东巡警五大队的感人事迹将在近期发表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新华社》、《解放军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经济日报》、《科技日报》、《工人日报》、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法制日报》……等媒体上。中宣部还要求各地广大公安民警、武警官兵认真组织学习。作为丹东人,感到家乡有这样的警察非常高兴。

  但是,今天却看到报纸登载着同样是警察,却干了一件令人不解的事情。就在十月二十号中午时分,在丹东市六纬路一位法律工作者刚回到自己单位门口,就被四个大汉摁倒并铐住,(该人叫陈志孝)随后被推上五十米外的一辆有警灯却无牌照的大吉普车上。“大汉”们对陈进行了搜身、收走了公文包、手机、钱夹,进行了“讯问”。接着车在市内转了几圈,甚至到福春派出所进行了“调查”。陈志孝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,还以为是不是绑架。大汉中一人拿了小本在陈面前晃了晃说:“警察”。后来,尽管核对不对,“警察”还不承认,借机在六纬路让陈下了车。那车却突然加大油门儿开走了……

 …陈志孝是个法律工作者,他不能就这样善罢甘休的。于是,他向丹东公安部门报了警。据记者去福春派出所了解,那四个人报称是“沈阳市**区公安分局”的。陈对记者说:自己身为法律工作者,又是在自己单位的门口,在繁华地段,无端被抓,事后,责任方没有向他及他的单位作任何道歉和解释,他无法理解。他表示,就此事,他已经向检察机关举报。

  警察抓罪犯嫌疑人,如果抓错了,怎么处理?是不是应该有个说法吧?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。我想,这事情不能算完,等待着下文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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